阿诚哥吃榛子酥

【诚方】君子如兰(七)

子航:

君子如兰,空谷幽香。兰生幽谷,无人自芳。


人皆好美物,愧余才薄智浅,妄为些文,幸得宽简。惟愿与实慕,敬王先生之友闲引遣鉴。然同路不同道者,速去不送矣。





私设&诚哥失忆、OOC预警


 


前文请戳:(一)(二)(三)(四)(五)(六)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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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
 
明诚跑到警局寻他的兰花,把方孟韦吓一大跳。


“方大队长,您没忘了我们的约定吧?”


“啊?嗯……”


“那就别愣着了,走吧。”
 
那天公园的背山上被人制了手腕逼问,方孟韦支吾着,最终以一句曾同共事勉强结束谈话。明诚虽不甘,却也没对无端从一个警察队长嘴里套出什么话抱太大指望。于他,关系更进一步,就已不算亏了。更何况他还以此为契机,成功骗取到一次两人单独外出的机会。


稳赚不赔啊。


“咱们可先说好了,就这一次。”


“好好好,一次就一次。” 才出警局,明诚便一把揽过年轻人瘦削却挺拔的肩,笑嘻嘻道,“那就不许这样愁眉苦脸的,你不说咱俩之前也算同事么,怎么搞得跟仇人似的。”


方孟韦不应声,只愈发绷紧那张冷俊的脸,用力把人作乱的手臂从身上挪开。


哼,仇人谈不上,冤家债主差不多了。




长街小巷里几番曲折回转,明诚煞有介事,领人来到一条类似小吃街的地方。


其实他心里也打鼓,先前曾向那个副队长打探他们方队长常临的去处,初闻此地还颇有几分不信。如今见方孟韦盯着前方的眼不经意一亮,才放心下来——


原来就是个小馋猫啊,好说好说。


这街上的氛围也让明诚觉得新鲜。说是街,实则叫弄堂更为确切。道路不宽,各种小吃点心铺子把路两面塞得满满当当,加之屋侧搭出外的棚子,过辆轿车都困难,却构成他所熟知的上海都市外的另一番热闹景象。


形形色色的叫卖声,携眷了炭火和食物的香气毫不客气灌进耳鼻,竟让人生出久违的亲切来。


明诚正欲细想,被四周悄悄投来的好奇目光搅扰了思路。的确,两名男子一位衣着光鲜,一位军装笔挺,还皆是锋芒毕露的玉树临风,立于这平民聚集的偏僻小巷当中很难不引人注目。


明诚一如既往地不以为然,大方拉了方孟韦的手向前迈步。不想一位卖糖葫芦的忽然从侧吆喝着走来,扎扎实实一大串亮红从头顶急急掠过,男人躲避不及,一个踉跄险些就要摔倒。


最终还得是方孟韦,无奈地摇摇头,拉着他进了街角一家馄饨铺。


某人暗笑着,在后跟得心甘情愿。


 


2.


跨进门阑,扑面而来的便是刚出锅馄饨的大团蒸腾雾气,屋内几副不配套的木头桌椅,低矮简陋却不失整洁。桌前,不知哪家的大爷正捧着碗底汤喝得咂咂作响,角落里穿着朴素的男女侬语绵绵,偶尔夹杂几声羞怯低笑,也有学生打扮的人正无声埋头苦吃,不时翻看两眼碗边展开的书页。


亲切之感由增,明诚禁锢已久的筋骨魂魄似在这热气熏蒸下舒展,心也飘飘摇摇起来。


还没来得及落座,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男子从后厨擦着手出来,望见面前两人,顿时乐道:


“哟!您二位可好久没一块儿……”


“咳......咳咳......”


一旁方孟韦忽然捂嘴狂咳,像要咳出肺来。


“哦哦哦!那我不打扰,不打扰了......就还照老样子给您们上了啊。”


“……好。”


颔首扶额,方孟韦深切怀疑今日出门前有否遗漏黄历上的三个大字——忌、出行


万一明诚刚刚跑神没听到呢?也说不定!青年抱着一丝侥幸望过去,却见对方的眼早已瞪成铜铃,看了掌柜又看着他。


此时再走无异于不打自招,方孟韦只得又干咳一声,硬着头皮找位子,坐的僵硬。


明诚也紧跟着在他对面坐下,张张口欲言又止。


短暂的沉默,在方孟韦看来简直比行刑前的判决宣读还难熬。 


“我刚听到……”


 果然。


“你听错了。”


“不可能!他说的是两……”


这时店小二端着两碗馄饨上了桌,可谓天降神兵,方孟韦忙拾起筷子夹了一只塞到对面还欲开合不停的嘴里,默默祈祷。


“可是,唔......好吃。”


 


明诚这话说得真心。病复半年来,明大长官也只是明里风光,暗地不过浑噩度日罢了。不愿回那个陌生到极点的家,每日三餐不是在职工餐厅草草解决,就是去旁边的西餐店敷衍。倒也不是多难下咽,只是心不在焉,自然食不知味。


现在看来,原来与谁共餐才是影响食物口感最大的一环。


迫不及待又丢了个到嘴里,明诚边大口吞咽边偷瞧面前人。


暗道,人间极品。


 


看着对面人把自己一口两口填成仓鼠,方孟韦终于舒口气。


只是明诚偶尔隔了面前的氤氲白雾抬头望他一眼,眼睛亮亮的,还是让人不由一愣。


上次见他这样傻傻吃东西的样子,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。方孟韦鬼使神差也放了只馄饨进嘴,皮薄肉嫩,汁香四溢,的确好吃的。


只是比起你的手艺,还差得远。


从警局回家,迎接自己的十有八九都是明诚立于厨房忙活的欣长背影,围裙带系得歪斜,在他眼里却是比刻意打理的风衣带还好看百倍。满室的饭菜香也像有魔力,轻轻松便消散人在外一整日的劳累或委屈,全心全意就只剩满到快溢出的暖,和爱了。


偶尔想上前帮忙,也顶多被差去洗个菜去个皮什么的,却怎么都不让学做法。


——学什么,有我在,还不够你吃一辈子?


多美好。


一辈子,或者永远,什么的。


方孟韦从不觉自己聪明,甚至可以说愚钝不化。磐石在前,闷着头往上撞个一次两次还不行,总得在上狠狠跌个跟头,不争气地流了血泪才能吃痛长一个记性。


碗里雾气浓重,他悄悄抹把眼,也学了对面明诚的样子把馄饨大口往嘴里塞。


乱世经年,能拥有当下已是老天给予的最大赏赐,他非但不懂感恩,还在不知足地奢望什么呢?


能奢望什么呢。


不过长相厮守,不过天长地久。


 


……


 


“哎,问你个事儿呗。”


“……说。”桌前青年默默吞下碗中最后一只馄饨,莫名又有不好的预感。


“咱俩当时,是怎么认识的?”


 



tbc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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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写东西效率低下,只写好了七的前半部分,后面半章......尽量快吧。


(话说这两只好像天天在吃???anyway,王凯凯和影迷朋友们一个个也都要给我吃好喝好心情好听到没!ヽ(#`Д´)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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